一、受理条件:
①、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②、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③、 企业业务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④、需要有足够的资金能维持企业正常运营生产。
⑤、公司必须要有两台或者以上的胶印、凹印、丝印等加工印刷设备,且公司近10年中都没有被列入为《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
⑥、有相关业务的公司,一定要得到《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此证书由区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
⑦、公司要有完善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制度,比如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
⑧、公司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印刷企业的结构和布局和印刷总量的规划,并且还应当申请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审批。
⑨、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和出版物是个人不能从事的经营活动。
二、办理流程:
1、收件
①、申请的企业不用获得行政许可的,现场就会告知申请企业无法办理然后现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②、如果企业申请的事项是行政机关不能办理的,现场就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然后会告诉申请企业应当在相关部门申请办理。
③、申请的企业不能提供虚假的材料,也不能隐瞒相关的情况,否则行政机关会现场出具不受理通知书,切记。
④、不能配合现场审查的会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如果材料不齐全或者与规定条件不符合的,会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⑤、如何可以现场判断出材料需要补齐或者修正的,那么现场就会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2、受理
①、如果说你条件满足,或者你补正后达到要求的可以现场办理,就可以马上进入办理流程,且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②、当你按照一次性告知通知书修改达到符合受理的条件后,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③、如果5天内没有收到收件当天起算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受理时间为收件当天。
3、审查
①、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②、申请材料是否真实、有效、齐全。
4、决定
①、申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准予许可。
②、申请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准予许可。
5、制证
①、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印刷经营许可证》。
②、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备案)决定书》。
注: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三、申请材料:
①、广东省印刷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表。
②、《房产证》或《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③、经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
④、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
⑤、市场监管部门变更(备案)通知书。
⑥、授权委托书。
⑦、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⑧、已变更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经营场所、企业类型)的营业副本。
⑨、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
⑩、印刷经营许可证正本。
法定办结时限60 (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2 ( 工作日 )。
更多资质办理或工商财税问题直接咨询丰业在线顾问!
14 余家
省外分公司
100 多种
企业服务项目
300 余人
专业团队
20000 余位
完成办理客户
8000 余家
长期合作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