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文章中,我们聊到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今天,我们来了解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条件和要求吧。
如果您的公司想从事危化品的生产,那么首先必须先办理这项资质。否则,将涉嫌无证经营,不管将来是否有发生重特大事故,都极有可能面临巨额罚款甚至承担极重的刑事责任。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 企业生产的产品(包括中间产品)有在《危化品目录》中列明。
2. 企业选址要符合产业政策和地方政府的布局规划——新设立的,必须在专门区域内;生产设备和重大危险源的存储设备与其他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相关规定;各项布局设计符合规范。
3. 建设项目和高危工艺、装置,均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和施工,并出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陈旧工艺和设备不得使用;高危工艺须加装相应安全控制系统;生产设备与存储设备间距符合标准。
4. 需配备防护设备和劳保用品以应对职业危害。
5. 辨识所有重大危险源,并重点监管。
6. 须配备安全管理员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生产的安全。
7. 建立全员安全责任制。
8. 需要有完备的符合实际情况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 需要有符合实际情况的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0. 企业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须取得安全资格证;安全、生产、技术负责人要有相应学历和职称;须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和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人安全培训合格即可。
11. 必须提取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
12. 依法缴纳工伤保险。
13. 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出具安全评价报告,并根据意见整改。
14. 须为客户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并粘贴安全标签。
15. 须有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备有关部门;配备应急救援员或救援小组;配备应急救援物资,涉及有毒气体的重大危险源,须配备全封闭防化服乃至气体防护站。
如您在办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更多资质办理问题请咨询丰业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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